A.以案外人身份向甲县法院直接申请再审
B.向甲县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C.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D.向甲县法院申诉,要求甲县法院依职权对案件启动再审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A选项:《民事诉讼法》第234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程序中一般不允许案外人直接申请再审。案外人想要提起再审,一般需要以案外人提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为前提,法院裁定驳回后方能申请再审。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民事诉讼法》第231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由此可知,案外人提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应当向执行法院,即一审法院或与之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应当向甲县法院申请执行,故成某可以向甲县法院提出异议。因此,B选项正确。
C选项:《民事诉讼法》第59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由此可知,成某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因此,C选项正确。
D选项:《民事诉讼法》第205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法院可以依职权启动再审,成某的申诉可以作为材料来源。因此,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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