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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2/57)

A.甲持有大量毒害性物质,乙持有大量放射性物质,甲用部分毒害性物质与乙交换了部分放射性物质。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

B.吸毒者甲用毒害性物质与贩毒者乙交换毒品。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乙的行为另触犯贩卖毒品罪

C.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甲,将枪赠与他人。甲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D.甲父去世前告诉甲“咱家院墙内埋着5支枪”,甲说“知道了”,但此后甲什么也没做。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正确答案: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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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A选项:我国刑法规定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无论是毒害性物质还是放射性物质均属于危险物质,甲用部分毒害性物质与乙交换部分放射性物质,系以物易物,根据刑法理论以及生活常识可知,以物易物也属于“买卖”的范畴。这种解释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故甲、乙两人触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因此,A选项正确。
B选项: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系对向犯,即参与到危险物质中的买卖双方均构成犯罪。故甲、乙两者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此外,本案中乙还将毒品卖给他人,其触犯贩卖毒品罪。因此,B选项正确。
C选项:我国刑法分则只规定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并未规定非法赠与枪支罪。但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将其枪支赠与他人,比出租、出借枪支对公共安全的危害系数更高,更具有可罚性,按照当然解释理论,“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可将赠与枪支包容评价为长期无偿借与他人使用,应认定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因此,C选项正确。
D选项:刑法分则规定的非法持有枪支罪中的“持有”方式即可为作为的方式,如实际地支配和控制,也可以是不作为的方式,譬如本题的情形。在本案中,在主观层面上,甲明知自家院墙内埋藏有枪支,具有犯罪的故意;在客观层面上,其以不作为的方式支配、控制了枪支,故其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因此,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相关知识:专题十四 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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