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居民李先生在乙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万元
单选题 甲国居民李先生在乙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万元,利息所得2万元。已知甲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利息所得税率为10%;乙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30%,利息所得税率为5%;甲、乙两国均实行居民管辖权兼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两国之间签订了税收抵免协定,并实行综合抵免限额法,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为()。
A.上述所得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B.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9000元
C.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22000元
D.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31000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实行综合抵免限额法,综合抵免限额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的全部外国来源所得,不分国别、项目汇总在一起计算抵免限额。
①乙国所得在甲国的抵免限额=10×20%+2×10%=2.2(万元);
②在乙国已纳税额=10×30%+2×5%=3.1(万元),在乙国的已纳税额大于抵免限额。
③因此,李先生在甲国不用再补缴所得税。
综上所述,本题选A。
相关知识:第五节 国际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