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一家有限
不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设1名董事,由甲担任董事,甲为公司经理
C.会议决定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每届任期2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董事,该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名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为3年(不能为2年);
(4)选项D: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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