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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
  • 年份:2016年
  • 类型:历年真题
  • 总分:100.00分
  • 时长:120分钟
  • 题量:59
  • 做题人数:2人
题型介绍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

    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纠纷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多选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 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下列债券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A.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

    B.兑付国债本息请求权

    C.兑付金融债券本息请求权

    D.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错答、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
  • 转让动产所得的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按照所转让动产的所在地确定。()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简答题(本类题共3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
  •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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