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介绍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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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宣统年间,奕劻、沈家本编纂的统一规定刑事、民事判决书结构内容的是()。
A.《考试法官必要》
B.《张船山判牍》
C.《清朝名吏判牍选》
D.《陆稼书判牍》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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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清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三、写作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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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20××年×月××日,××市东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公司)与龙丰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丰公司)签订了一份《混色机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东光公司向龙丰公司购买混色机10台,总价款为556000元;交货地点为东光公司;交货时间为20××年×月××日。合同同时约定:东光公司在合同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定金100000元;收到机器后十日内支付价款256000元;余款在机器到厂安装调试好后一个月内付清。除此之外,合同还约定了违约责任、合同变更与解除,争议的解决等内容。
《混色机销售合同》签订后,龙丰公司积极组织生产,按照约定于20××年×月××日、×月××日分两次将10台混色机全部运抵东光公司,同时,组织工人于20××年×月××日之前,将混色机安装、调试完毕,之后,东光公司开始启动混色机投入生产运行,东光公司于20××年×月××日、×月××日分两次向龙丰公司支付购买混色机的定金、货款共计356000元。为此,龙丰公司出具收款单确认收到东光公司的货款。
此后,东光公司迟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龙丰公司支付购买混色机的200000元余款。其间,龙丰公司多次派人与东光公司交涉催促付款,均被东光公司以“产品销售情况不好,资金周转困难”等为由推脱。20××年×月××日,东光公司在龙丰公司多次催促下,应龙丰公司的要求签订了一份《承诺书》。
承诺书的主要内容有:
(1)东光公司保证于20××年×月××日之前向龙丰公司支付购买混色机的余款20000元;(2)东光公司如果逾期不能支付余款,除应当在龙丰公司规定的期限内立即支付余款外,还应当向龙丰公司支付余款20%的违约金。
《承诺书》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东光公司仍然未向龙丰公司支付购货余款。为此,龙丰公司致函东光公司,要求其必须在10日内履行《承诺书》中约定的付款义务。东光公司收到函件后,在回复函中继续提出“生产效益不佳,目前资金紧张,希望再次延缓付款”。龙丰公司对此予以明确拒绝,并再次派人催促支付余款,东光公司却置之不理。为此,龙丰公司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20××年×月××日,龙丰公司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龙丰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是:
(1)东光公司偿付购买混色机余款200000元;
(2)东光公司支付违约金40000元;
(3)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东光公司承担。
龙丰公司起诉的证据主要有:《混色机销售合同》;混色机交接验收单;混色机试车验收单;付款凭单;《承诺书》;以及催款通知等。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龙丰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市××区××大街××号.法定代表人张海,职务:经理。东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市××区××大街××号。法定代表人李宏超,职务:经理。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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