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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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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模拟试卷(三)
  • 年份:2025年
  • 类型:模拟试题
  • 总分:100.00分
  • 时长:90分钟
  • 题量:36
  • 做题人数:0人
题型介绍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B.解散公司的决议须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C.董事会由5~19名董事组成

    D.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全对得满分,少选、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 下列各项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A.婚姻协议

    B.收养合同

    C.行政委托合同

    D.买卖合同

    E.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三、简答题(针对相关问题作出简明扼要的回答。
  • 简述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法定权利。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四、论述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 论述反垄断法及其立法目的。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五、案例分析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 张某于2011年5月应聘到某化工公司并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同年9月公司送其到德国培训,培训费约5万元。2012年3月,张某回国后,化工公司即聘张某为高级工程师,并让其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2012年8月4日,张某向单位递交了辞职书,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并办理交接工作的情况下,第二天即离开公司,耽误了该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公司为此多支出3万元。后查明,张某在2012年7月辞职之前,就已受聘于另一化工公司,领取了工资并享受了福利待遇。
    问题:
    (1)张某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2)该化工公司的经济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正确答案-参考解析】:参加考试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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