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联合体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B.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C.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D.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E.投标人主动提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重点考查投标的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
A.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如果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B.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这是为了确保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避免过高报价。
C.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这是为了确保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D.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这是为了确保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关键要求。
E.这种情况并不一定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但如果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所以,正确答案是A、B、C和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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