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和朱某设立一家规模较小的股份有限公司。根
不定项选择题 刘某和朱某设立一家规模较小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方案中,属于该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可以采用的有()。
A.不设董事会,仅设1名董事;不设监事会,也不设监事
B.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仅设1名董事和1名监事
C.不设董事会,仅设1名董事;设成员为15人的监事会
D.设成员为21人的董事会,并设审计委员会;不设监事会,也不设监事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B,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
选项C,公司设监事会的,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
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
相关知识: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