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三家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了一栋写字楼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甲的施工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出现赔偿责任,则建设单位()。
A.可向甲、乙、丙任何一方要求赔偿
B.只能要求甲负责赔偿
C.需与甲、乙、丙协商由谁赔偿
D.如向乙要求赔偿,乙有权拒绝
正确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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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联合体的成员单位都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相关知识:1、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