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销售
单选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销售额及包装物押金情况如下:10吨粮食白酒、5吨黄酒含税销售额分别为271.2万元、124.3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分别为23.73万元、11.3万元,当期到期未收回包装物押金分别为4.52万元、5.65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白酒消费税为20%+0.5元/500克,黄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40元/吨)
A.59.5
B.63.5
C.53.32
D.69.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其包装物押金不缴纳消费税;白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就需要缴纳消费税,到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不再计征消费税。
销售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税额=[271.2÷(1+13%)+23.73÷(1+13%)]×20%+10×2000×0.5÷10000=53.2(万元);
销售黄酒应纳消费税税额=5×240÷10000=0.12(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53.2+0.12=53.32(万元)。
相关知识:第三章 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