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因出现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
单选题 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因出现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的实施。以下选项中,不属于该特殊情形的是()。
A.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B.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C.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D.被执行人因事外出,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返回的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①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②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③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本题中,被执行人因事外出,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返回的,属于执行延期的情形。执行延期即因遇到某种特殊情况,而将法律文书确定的或者执行员指定的执行期限延长到另一期限执行。
执行延期与执行中止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恢复执行期限是确定的,而后者的期限是不确定的。
相关知识:第二十四章 行政诉讼